因為最近對網路購物產生興趣,所以想請問一些相關問題...請問,如果自拍賣網站買到贓物,買方需負法律責任嗎?如果原物主要求歸還物品〈原物主能舉證確實是他所有〉,買方需要歸還嗎?如果需要,買方能要求拍賣網站或原物主先依原購買金額退費嗎?如果不需要,那原物主只能自認倒楣嗎?東西就要不回來了!請懂相關法律的大大賜教...謝謝!!
2005-03-17 11:40:5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若要繩以故買贓物,需證明行無人系明知為贓物仍買
這主觀犯意上是很難證明的,但如果所購是真品(以名牌為例)
價格與市價價差甚大(二手貨也有二手市價,除非是價錢很主觀的例如古董),
一般正常消費者一定會問是不是真品?為什麼比市價低那麼多?
而若遠低於市價而仍買,可能被檢察官拿來當你明知為贓物的佐證
民事部分,原失主是可以向你主張物上請求權的,
不過你若是在自由市場購買,得要求失主以原價購回。
沒有刑事責任才會有以上的問題,若買贓遭判刑確定
則贓物就是犯罪所得之物,以屬犯罪行為人所有者為限應予沒收。
本案贓物並非犯罪行為人所有,所以應發還被害人。
2005-03-17 14:43:4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harles Ko 7 · 0⤊ 0⤋
據了解,買方式屬於善意的第三者,也就是說買方若是透過正常的管道取得物品
那麼原物主就算能證明東西是他的,買方也有權利不歸還.
前陣子新聞有報導台灣一買家經由公開拍賣取得一古物,但是後來發現是大陸失竊的國寶,但是在法律上大陸也無法可追回,而該知名拍賣網站也是希望以原價向該買家買回但是招到拒絕
2005-03-17 11:52:2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有法律責任!!收贓有罪!!因為貪便宜~~所以要小心!!你只能找賣你東西的那個巴格亞魯算帳囉!!
2005-03-17 11:43:2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