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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腳或手因為多一個骨頭
而腳因為這樣常常會發炎疼痛
請問這樣能否申請替代役ㄋ
而我已經體檢過了 常乙
這樣可以有機會變成替甲ㄇ

2005-03-12 04:08:2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永遠等她 6 in 政治與政府 軍隊

1 個解答

依體位區分標準表
http://www.mnd.gov.tw/medical/Service/bureau/Body_Posture_STD/LIMBS_TRUNK.HTM#11
有關六指手指並沒有在替代役體位或免役體位標準
因為六跟手指並不影響作戰(而且也可矯正)

而在腳多一個骨頭方面
該區分中有多趾症或足趾畸形
但需要嚴重到無法穿鞋並經矯正達六個月以上方可列為替代役體位(甲)
除非是足趾畸形無法矯治及無法穿鞋者及經矯治後仍影響穿鞋者才可以列為免役

所以你的狀況應該是屬多趾症或足趾畸形,不影響穿鞋
因此可能沒有辦法變成替甲


不過這個表中還有很多可以符合停役的條件
可以試試看喔

2005-03-12 07:00:3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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