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買賣合約是真的都沒有用嗎?
那如果在買賣簽約上面
在簽名上面蓋上手指印
這樣算買賣成功嗎?
2005-03-11 05:34:4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永遠等她 6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那我聽說過一個例子
就是甲方把帳號賣給乙方
但是甲方在過沒多久就用傳真的方式
傳到橘子拿到帳號密碼然後盜回帳號
那打電話給橘子說被盜的案件理由:他們的回答是
他們只認身分證!
那試問!像這樣的事是不是直接找警察處理會比較快呢?
2005-03-11 07:35:36 · update #1
買賣不以訂立書面契約為生效要件
ㄧ般而言
只要當事人ㄧ方有賣出意思表示並交付物品
ㄧ方交付價金並拿到物品
買賣契約就算完成
但是要簽書面約也是可以
簽名蓋手印有沒效
民法第三條(使用文字之準則)
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
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如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簽名者,在文件上,經二人簽名證明,亦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
當然有摟
依據民法規定只要有簽名就有效
這就是買帳號之風險啊
那就是要找警察處理啊
各縣市警局都有電腦犯罪偵防小組
2005-03-11 11:37:47 補充:
合約不需要見證人,如果未成年所簽訂契約,並非當然無效,而是要法定代理人同意後生效
2005-03-11 05:54:5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我是覺得有點沒用~要ㄉ話乾脆自己去練一隻~
買帳號不保險~買天必還比較實際享受練公的樂趣
2005-03-11 05:36: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WEI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