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我自己的安全帽塗強力膠(因為常常被偷)
然後結果我放在車子上被偷走
(但是他的藉口是他想看看那頂安全帽是否是他之前被偷的安全帽,所以他帶看看)
然後他帶上去後當然是黏住了!
那請問這算是傷害罪嗎?那他偷我東西算不算是竊盜罪呢?

2005-03-10 06:47:1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永遠等她 6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 個解答

所謂犯罪,必先有犯罪之犯意,犯罪始能成立。

1.傷害罪:
你放強力膠在安全帽內,如為保護安全帽不被偷走,當然不會成立傷害罪。但
前題是以強力膠防止被偷為手段,是社會大眾能接受者,法院才會相信(法諺:一般社會之通念),若一般人都不相信的話,法院當然會認為你有傷害的意思,判你傷害罪成立。

2.竊盜罪:
全世界只要有竊盜罪的話,都會判他竊盜罪成立。

2005-03-10 10:11:4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immy 2 · 0 0

可是你在安全帽裡放強力膠你自己要待怎麼辦 他如果只是要看一下是不是他被偷的那一頂 幹嘛拿起來戴呢 應該從外觀就可以檢查的出來了吧 我想他應該是偷了安全帽急著走了 沒看清楚救戴下去了吧

2005-03-14 08:05:1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韋聖特 2 · 0 0

百分百不算啊, 你有蓄意傷害他嗎?
有一堆藉口的卻還是百分之百算竊盜罪

2005-03-10 06:51:5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小胖 7 · 0 0

哇!有創意!
不過你應該下次放大便在裡面= ="
那結果會比較精采-.-
應該不算傷害罪吧...你有自由在你的東西內放任何東西.不要干擾到別人就好
當然他如果有意要拿走就是現行犯辣!
當然是竊盜罪囉!

2005-03-10 06:49:2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