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老鼠會”?
為什麼要用老鼠這個詞呢~
2005-03-04 15:30:4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知識.無限 7 in 新聞與活動 ➔ 最新活動
簡單來說老鼠會就是它沒有公司,沒有產品,沒有發票,沒有營登,沒有跟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還有沒有產險等等,以非法拉人頭方式經營...
2005-03-04 16:49:2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1 · 0⤊ 0⤋
一般而言,正當之多層次傳銷與非法之老鼠會有幾點差別,可供作消費者辨別的方法;這些包括:傳銷公司的利益來源主要靠整體經銷商之零銷業績,但「老鼠會」則主要靠最底層入會會員之入會費;傳銷經銷商的利益是以零售利潤及其下線經銷商間的業積獎金差額為主,但「老鼠會」之經銷商則以介紹(獵取)他人加入抽取佣金為主;傳銷公司產品訂價合理且具市場競爭力,而「老鼠會」的產品訂價偏高或難以確定,甚至根本不曾去提貨,以不勞而獲為出發點。換言之,正當多層次傳銷與「老鼠會」組織之外觀相似,兩者所發展之傳銷組織網均呈「金字塔」狀,且均具有「層層」往下複製、擴散之特性。其判別之關鍵,即由參加人收入之 「主要來源」來加以區別,若主要係來自不斷介紹他人加入,而非來自其銷售或推廣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市價,則為一「老鼠會」組織,其顯現於外之特徵與現象有三:
(1)、商品僅係「幌子」,參加人甚少提貨,或甚至根本不曾提貨,而係靠不斷拉人入會,由後面加入者所繳交之入會權利金提撥高額比率佣金發放於前面加入者,愈早加入者,愈享「暴利」,愈後加入者,愈有可能成為最終受害者。
(2)、短期內參加人及營業額暴增,在市場尚來不及檢視出其為老鼠會組織前,又快速從市場消失或退出。
(3)、本質上矛涉有詐欺。
合法的多層次傳銷在美國、日本已行之多年,且被預估為九O年代的行銷主流,如能有效監督業者,保障消費者權益,前景應就看好,因此各國政府有關部門為保護消費者,對於涉嫌類似老鼠會之非法行銷手法之行為人,都會主動偵辦:不論是傳銷、直銷或「老鼠會」,其共通之特徵都屬 「無店鋪式買賣」,只要你有少額資本,經驗技術也不拘,就可創業,目前許多健康食品、皮膚保養品、家庭用品都是係用傳銷方式來流通產品開拓客戶。同時,既為多層次傳銷,因此不應有門市店面,不得作廣告,不可有其他與其他非直銷貨品相同之促銷方法,應以口頭直銷為主,例如舉辦產品說明會、示範使用方法及推廣方法,其次,產品必須為實用商品,消費訂購後,如有欲退還情形,例如東西買多了,買貴了,亦應接受退還商品,以保護消費者,同時以此証明並非空頭推廣,只以累積 「人頭」造成「多層次」現象,此和 「老鼠會」以獵取人頭的方式為最大不同的地方。
剛剛你提到為什麼要用老鼠這個名詞係指老鼠一胎多胞
假使老鼠依次生8隻小老鼠
而8隻小老鼠每一隻再生8隻,以此類推,等比級數生長
2005-03-04 15:41: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老鼠會}是「金字塔銷售計劃」的俗稱,就是變質的「多層次傳銷」。根據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華爾街資料顯示,「老鼠會」最早成立於1964年,由美國人威廉-派屈克在加州所創,當時的公司名為「假日魔法公司」,在短短的8年間其業績從第一年的52萬美元竄升至1972年的2.5億美元。大約同時成立的「佳線產品公司」也是「老鼠會」的傑作,整個行銷網絡呈幾何倍增狀況,這與老鼠不同凡響的繁殖力也十分相似,故爾人們把它形象地稱作“老鼠會。”
2005-03-04 15:32:1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ㄚ胖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