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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機車發生車禍,在直線雙向道(路不會很彎),我方機車與對方機車正面相撞,雙方的機車前面全部破損(時速應該都蠻快的),人也都送醫(不記得發生什麼事),對方比較嚴重,剛好攝影機壞了,好像也沒有目擊證人,只有看到事故發生後,雙方的車與人都躺在我方的車道上,那應該是對方的車越過中線撞擊到我方的車嗎?這樣證據對我方會比較有利嗎?須要賠償多少錢比較合理?

2005-02-27 18:52:30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藍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 個解答

如果是根據物理來解釋這件事情的話
其實還要知道那時的兩輛車的位子和人摔落得位子而定
還有地上的痕跡
所以你這樣說顯然有很多條件的不足
無法判斷

2005-03-13 01:19:24 補充:
根本沒有依據

2005-02-27 19:11: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慘了.因為對方的傷比較嚴重......
我以前的同事發生車禍.(大概2年多前)明明是對方違規才連累到他.結果因為肇事者昏迷進入加護病房.結果警察跟他講說要負責賠償耶!!台灣法律怪怪的.上次不是有一個新聞說有個外籍人士因為行人違規穿越車道而被大學生意外撞死.外籍人士的老婆說那是自己丈夫的錯.可是台灣法律還是要把那個大學生移送法辦.

2005-03-08 11:48:5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車禍糾紛光是文字敘述實在看不出來孰是孰非,你最好有當時的具體事證(車子的前後左右,煞車痕,有沒有酒測)
你要釐清責任的話一定要靠自己仔細蒐證,找有經驗的朋友幫忙才不會吃虧.附帶一提:警察是不會幫你蒐證的

2005-02-28 02:15:5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歸屬?
在於保持現場完整,等待警方蒐證完畢
如此才有辦法判斷責任歸屬問題.

像我上次在碧潭隧道被追撞...
打電話報警 催了3次...等了30分鐘 警察才來
其中不到10分鐘 馬上來了2台拖吊車
一直說 警察一來雙方會各開一張 3000 元
就要把我們先拖走...還說了一堆他會當證人什麼的話
20分鐘內我只說了N次相同的一句話"等警察來再說"
(因為我知道我完全沒錯,而且一定不能破壞現場)

後來警察來了,測量過現場,帶到樹林收費站做筆錄
開了對方一張3000元的罰單
我完全沒事....
後來 對方修車花了2萬多
也花了2萬多來修我們的車子
我們一毛錢都沒損失...

至於你的問題
如果有保持現場,讓警方蒐證
那責任歸屬的問題直接問警察就知道了
如果沒有的話,就各說各話了,很可能被撞會變成撞人喔
所以一定要小心

至於須要賠償多少錢比較合理...
當然是機車修到你"滿意"為止(回復原狀)
身體傷害當然實報實消
至於精神傷害和其他損失
之前我堂哥ㄟ到前面車子
對方要求一天2000元(給你參考用)

總之...馬路如虎口...行車小心...注意安全.... ^^

2005-02-27 20:17:4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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