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在法律上是算證據..
但是萬一對方寄出的存證信函不是事實.
那應該怎樣處理???
謝謝!~
2005-02-25 18:59:0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不用管它!
存證信函不過是個證明「有通知」的證據方法而已,有的權利必須要先通知對方才能夠主張,這時候為了避免對方主張我們沒有通知,所以就會用存證信函的方式來證明我們有盡到通知的義務,如此而已。
所以,收到亂發胡扯的存證信函,如果認為自己沒問題,不用管它。
2005-02-25 20:26: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鑑古知今 7 · 0⤊ 0⤋
相同的問題一直問一直問...> <
2005-02-26 04:06:5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