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前夕,我母親和妹妹在騎車的途中,對方來車壓過路中的雙黃線行駛,我妹看到就立即煞車,沒想到對方還是直接撞上來。後來,車子毀了,媽媽和妹妹各有輕重傷,妹妹還送醫目前仍在修養中,媽媽也立即叫了警察,可是並沒有做筆錄,只有對方做了筆錄,對方儘聲稱是我妹撞他的。現場也有不少目擊證人。事後,因為車毀了,對方的保險公司竟然叫我媽先付維修的錢?並且他們宣稱,是我妹去撞他們的當事人。我們覺得當然不合理,事後保險公司都沒有聯絡了。
我們想要訴請法院,該先寄存證信函嗎?還是有別的方法得到合理的理賠。
2005-02-19 21:54:3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首先、你家車子有保險嗎?
但你又沒做筆錄、那現場應該一定不在了吧,
這就又有關警察的疏失問題了,
怎麼會他有做而你沒做筆錄呢..
你絕對可以不必先負擔任何的賠償責任,
因為責任歸屬尚未出來,都不能判定是誰的過錯,
應該請警察在做一次雙方的完整筆錄,
你也要想辦法請到現場證人出面作證,
關於訴請法院可以不用那麼心急,
你要先等到肇事判定出來在做決定..
通常交通事故在釐清責任歸屬後,若無涉及刑事責任(過失致死),兩造雙方即可進入和解階段,但在和解談判的過程中,有許多注意事項是不能忽略的:
1.必須充分了解本身所投保的險種以及承保範圍,接著再看保額是多少錢,這樣才能知道自己保障在那裡。
2.如對方車輛為營業用車(如計程車、租賃車),會增加一筆營業損失賠償,最好先知道對方要求索賠金額。
3.發生交通事故若有人員受傷,和解前最好先取得醫院診斷證明書,或者醫療收據。
4.和解時最好有保險公司理賠員在場,若理賠員不能參與,則必須將對方要求金額告知理賠員,無論如何要先知道此案能獲得多少理賠,再與對方談和解。
5.千萬不要等和解完畢,才告知保險公司,就如同先前所言,這時你巳犯了私下和解的禁忌,保險公司會自行研判賠償你多少錢,而不受和解金額的約束。
6.要慎選和解的地點與場所,千萬不要在對造家中談,建議你在派出所或調解委員會內談判和解。
7.所有保險契約承保範圍的任何一次損失,被保險人均須先負擔約定之自付額,保險公司僅會對超過的損失部份負賠償之責。
2005-02-19 21:59: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目前我國員警在處理車禍糾紛,比較糟糕的部分就是現場證據的採取與保存,你最好找可以信任的朋友(當然是要有經驗的)一同蒐集好相關的證據(最好是有照片,願意幫你出庭的目擊證人,還有當時的人,事,物)總之你證據越多你才有勝算的可能,不然就只好找很強的律師.
2005-02-19 23:30: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一般有傷亡ㄉ車禍 ' 警察會先將傷者送醫 ' 傷者清醒後警察會到醫院做筆錄 !
不是ㄉ話 ' 警察處理方式就有問題ㄌ !!
想要訴請法院 ' 建議先到警察局 ' 看筆錄和警察做ㄉ現場繪製圖(或照片 ) '
其中對方來車壓過路中的雙黃線 ' 有無明確記載
有 '' 勝算較大
無 '' 我看比較難ㄌ(無證據) ' 不然就要有目擊者才行ㄌ !!
先去警察局了解一下 ' 會比較好
記得找 "到現場" ㄉ承辦員警喔 !!
2005-02-19 22:25:4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