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軍中長官常以髒話罵小兵,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
2005-02-08 07:19:1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稱侮辱者,以言語或舉動相侵慢而言
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六條侮辱哨兵罪
對於哨兵面加侮辱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依一般刑法三百元罰金.一般人會去控告嗎?
但是公然侮辱也是可以求償賠償之費用
另外...一般刑法也並不是全適用於軍中
而軍中本身也是一個考驗人性的地方
至於有這種問題.被罵而不高興去和輔導長討論囉.
如果認為會官官相護的話.
就找軍法相關單位囉
2005-02-08 07:32: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文劍 3 · 0⤊ 0⤋
我支持你一定要去告
不然不可謂人權國家
別以為軍中官階大就可以辱罵屬下
出去社會不就只是一般人
總統是人民公僕
上將來也一樣啦
沒看在眼裡
2007-04-20 04:32:2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阿豪 1 · 0⤊ 0⤋
不需要髒話.只要你覺得對方講的話讓自己有受到侮辱.就算是啦.不過是"公眾地方"才算公然侮辱吧...??像之前就有個新聞.某人被罵"死胖子".告了有勝訴哦...不過軍中的話.看你要不要告囉.但是告了的話.以後日子可能更不好過.大家就會都算了吧...??軍中是 個黑暗的地方...
2005-02-08 08:17:5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嘉容 3 · 0⤊ 0⤋
這並不會構成所為的公然侮辱吧(至少台灣是這樣吧)
從以前戒嚴時代開始 普通人就沒有發言權
只有一些所謂(長官階級)才有的權利
解嚴後大眾穫得很多全利
但並不表是大家都有
有些人還是沒辦法想受到這些全利
例如:學生 犯人 軍人 等等....
身為軍人從以前就沒有自由
在加上從以前開始長官習慣以"嚴厲"來管教
所以習慣可能有點改不過來
有些人可能像
一些學生從以前被管教
所以一心想成為老師
一旦成為老師就用以前的方法管教他人
軍人可能也不例外
所以如果你現在是軍人的話
我建議你能忍就忍
不要義氣用事
不然這樣反而會造成長官對你的不滿
而且軍人是沒自由的反抗也沒用@@
對於哨兵面加侮辱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上面指的是"哨兵"並不表示所有兵種
所以所有的行為應視情況而定
2005-02-08 08:00:3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