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定要經過報案後才會受理嗎?
不能請律師直接送件到法院嗎?
我要告對方詐欺跟恐嚇罪
2005-02-04 20:21:29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恐嚇的對話有錄起來ㄌ
詐欺的人證物證也都準備好ㄌ
至於對方我只知道姓名~電話跟地址
今天去報案警察一直叫我跟對方和解
但和解金只有10分之1
我不想就這樣算了說
2005-02-04 20:35:50 · update #1
我可以去地檢署按鈴申告嗎??
2005-02-04 21:06:55 · update #2
我國目前的刑事訴追制度除了由國家,也就是檢察官進行訴追之外,還有私人訴追制度,也就是「自訴」。
國家訴追制度是由告訴權人提出告訴或檢察官主動發動偵查,然後向法院起訴。自訴就是由自訴人直接到法院提起訴訟,省去了檢察官偵查的程序。
依法規定,犯罪的被害人得提出自訴,但必須由律師代理,因此閣下若要提出自訴,則必須委任律師為之。
若閣下到地檢署按鈴申告,就是所謂的「告訴」,按鈴後,法警會請閣下進去做筆錄,但仍然是由檢察官來受理告訴並開始偵查。
2005-02-04 22:19: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鑑古知今 7 · 0⤊ 0⤋
千萬不要相信迂腐的司法!!!!!!!!!!
2005-02-06 05:55:5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鱷魚 安喔
1年左右算是小事
我手頭上還有一件訴訟快6年的案子
類似像是別人開車撞到人
我下車過去幫忙
結果變成我撞的(當好人的代價)
真是它奶奶的
so..一年還好啦^^
2005-02-06 03:34:2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可以可以~快去吧~不過先跟你講清楚
你這種訴訟大概要1年左右喔
2005-02-05 14:56:3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你也要採取物證及人證阿..否則要由律師及檢察官去調查...或不會太慢點
2005-02-04 20:27:3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