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想要知道,如果嚇人不小心把人嚇死,算是犯法的行為嗎?(原本只是要嚇嚇他,沒想到此人膽子過小)
2005-02-04 18:37:44 · 1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你問的這一題...標準的司法特考考題嘛
因果關係理論=.=
(以下都是按照課本抄的)
76台上192號判例:刑法上之過失,其過失行為與結果間,在客觀上
有相當因果關係理論始得成立.所謂相當因果關係,係指依經驗法則
綜合行為當時所存在一切之事實,為客觀之事後審查,認為在一般情形
下,有此環境,有此行為之同一條件,均可發生同一結果者,則該條件
為發生結果之相當條件,行為與結果即有相當因果關係.
好的,判例看不懂沒關係,我講白話一點,
在客觀上看不出來這個人到底有沒有膽子,於是就去嚇他
但前提是該行為人(就是要嚇人的那個人)在主觀上並不知道他膽子真的很小
在這種情況下你去嚇他,結果他死了,我國實務向來採相當因果理論,
所以不構成刑責,但民事責任可是躲不了喔.
因為你只問到刑法的部分,所以民法的部分我就不說了.
2005-02-05 22:35:10 補充:
我本身就是唸法律的...= =\\
2005-02-04 20:20: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真厲害東京鴨與大阪鱷果然是讀法律的
2005-03-12 20:23:2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引用鱷魚桑的文章
76台上192號判例可解為:
相當因果關係的認定係依據
一 經驗法則
二 綜合綜合行為當時所存在一切之事實,為客觀之事後審查
三 在一般情形下,有此環境,有此行為之同一條件,均可發生同一結果者,
則該條件為發生結果之相當條件,行為與結果即有相當因果關係.
由此觀之,相當因果關係之認定應與行為人之主觀犯意無涉.
2005-02-05 23:05:32 補充:
本案中之恐嚇行為依據經驗法則若確能叫人心生畏懼,依事後審查結果若能證明再當時狀況下有心臟病之人均有可能因此死亡,則有相當因果關係存在.
至於是否成罪,仍需考量過失致人於死罪之構成要件要素是否符合.
別忘了,若不存在因果關係,法律非但不能科以行為人刑事責任,甚至不能科以民事侵權責任.
2005-02-05 18:05:1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calebchuang 3 · 0⤊ 0⤋
這讓我想起去年做過類似的一題,開玩笑開過頭的題目。
2005-02-05 17:50:4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懶蟲 3 · 0⤊ 0⤋
鱷魚先生~我沒有那麼厲害啦 什麼標準司法考題呀!哈......
2005-02-05 13:22:1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算過失殺人吧??????!!!
2005-02-05 04:51:36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現在多數說的見解以及新ㄧ輩司法官的看法已經漸漸趨向條件說+客觀歸責理論了。
2005-02-04 23:59:30 · answer #7 · answered by 鑑古知今 7 · 0⤊ 0⤋
應該會成立過失致死....
不過還是有可能牽扯到一些其他有關法律專門方面的東西...
2005-02-04 20:14:21 · answer #8 · answered by ? 2 · 0⤊ 0⤋
意外致死
當然犯法
不過可以不認罪
因為無法直接證明殺人者
有時可能用心肌梗塞結案
2005-02-04 18:55:51 · answer #9 · answered by 愛龜人 3 · 0⤊ 0⤋
我想應該是算犯法的哦,是那個過失致死嘛之前不是有個小學生跟同學玩拉椅子結果同學跌倒了,變得半身殘廢還是不遂同學的父親去法院告小學生,結果告贏了還有判賠幾百萬的…
2005-02-04 18:45:58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如果嚇人不小心把人嚇死,算是犯法的行為喔=過失致死.
2005-02-04 18:40:22 · answer #1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