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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每個壞人殺人前都喜歡強暴女生呢?
真不懂耶... 降子很好玩嘛...??

2005-02-03 20:25:07 · 10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社會與文化 其他:社會與文化

10 個解答

通常不是殺人前強暴阿.....是強暴後殺人滅口居多
另一種可能就是,歹徒想說:{反正等等都要殺了,先玩玩才不會浪費= =}
再不然就是,歹徒臨時起了色心.....
{一個自律甚差的壞人,總是讓慾望控制他的行動}
這樣子一點都不好玩,那些壞人都會得到應得的報應。
--------------------我是分隔線-----------------------------
我一開始指的{殺人前強暴}----是指為了殺人但先強暴
而{強暴後殺人}是胃了強暴,後來未了滅口才殺人...是不一樣的啦。

2005-02-03 20:29:0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殺人前強暴"跟"強暴後殺人"與思維有何關聯.
祇是說法不同而已

2005-02-22 11:15: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R&B Thug 7 · 0 0

好好耐性看看【壞】人註定的下場程序...........

不是每一個壞人,因為壞是要看【壞】到甚麼樣程度,來區分所謂的壞,依法判甚或樣的罪,因而,藉由具有公信力、【公權力】的司法機關→先由警方補獲後,初步藉由科學儀器,輔助蒐羅犯罪證據來辦案.......移送地方法院地檢署之
檢察官,再繼續依法偵察,終結後將【壞人】提起公訴→法院承審法官......辯論終結,並依據法律條文,宣判被告所犯之罪行【假如是被告的壞人即【加害人】先強姦女人【被害人】後,又殺死【被害人】的情況下】如果犯罪時間上,沒有特殊屬的【精神異常或年齡......】因素時,即屬重大之強姦殺人罪。

檢察官將主動求刑【求處法院法官判處死刑】,此處的※※【求】應該是指【提出要求,請】的意思※※※法院審理終結後將罪大惡極的【壞人】依據法律規定限制禁止觸犯的行為,宣判死刑後,將被告還押當地【看守所】倘若二審高等法院庭長依法判決維持地方法院原判決之原死刑判決時,且將主動提出上訴........三審為最高法院以【書面審理】方式,如果一樣時就是【三審定讞】讞讀音同燕子的【燕】.....再交由執行死刑單位之首長,即法務部長批准執行時間,大約三日內...派出高等法院【法警長】、地方法院【法警長】會同執行死刑命令的檢察官..法醫....等人【現在不知道,過去一般是凌晨五時許,來到【假如是臺北】臺北看守所,從專門囚禁重大罪犯的舍房,先通知死刑犯起床【事前報紙會登但為安撫犯人而剪刀剪去登載部份,即稱【開天窗】】梳洗、進最後的早餐。

法律會以人道精神的立場,問犯人要不要注射麻藥【注射,祇是會如半清醒狀態,並不會真的不醒人事】有些死刑犯,犯案時殺氣騰騰,執行時卻腳趴手軟,嚇得寸步難行,站不直走不動,腳鐐彷彿重若萬斤,還得一邊一個管理員,從其掖下攙扶,東倒西歪跟著走,短短幾十公尺,有些乾脆架起來走還比較快些,很少,但也有昂然從容就死者,不過都是兄弟,犯強姦殺人罪者,褲襠子裡壓根兒就沒有那個種,時辰到由舍房看守所管理員約6-8人,將犯人押赴看守所執行死刑之法場。按,【看守所不是執行槍決死刑犯之權責機關,監獄才是,但法律准許看守所代替監獄執行槍斃罪犯】即【代執行】。執行檢察官,簡單扼要再次告知死刑犯所犯何罪,執行原因,有無遺言後,此時,天色已經漸漸轉亮約六時,執行的法警長【兩人、攜帶兩隻槍,我想應該是使執行能順暢跟備用有關吧】由執行的法警長,從跪坐【面向約真人般的地藏王菩薩法身】,的死刑犯背後心臟部位,連開兩槍【視情況而定,甚至於有挨四、五槍者【人已經伏法姑隱其名】】砰!砰!刺耳的槍聲劃破了長空,法醫勘驗後報請檢察官簽結,死亡罪犯由雜役【另類犯人】取其腳鐐上事先繫好的新台幣壹仟元,替他燒冥紙,有此一說即【取下來的錢,事後必須要用光】,雜役用鐵鎚敲打錨釘,以解除其腳鐐。

結束了一條充滿邪惡的生命,伸張了公理正義,維護社會的治安,告慰了,天人永隔被害人與陽間親人的心,同一時間,還有一戶人家,低著頭與葬儀社公司人員,向看守所辦理領屍手續............

※※先強姦後殺人【它】不配是稱人
※※先強姦後殺人【它】已泯滅了人性,是個連禽獸都不如的玩藝,連稱東西的資格都沒有。

我見我聞就事論事

2005-02-04 06:57:23 補充:
再度強調,不是每個壞人都會是在殺人前先強暴女人,我想你也不是這樣的意思,想必祇是有點混淆罷了。其實強暴與強姦都含有脅迫、使用暴力基本定義有所不同要看承審法官審理諸如、緣起動機,用甚麼樣的手段【方式】最後達到的目的......才會審慎依法有據的由庭長宣判其判決的結果為何...
至於殺人前強暴和強暴後殺人是一樣的意思吧?個人以為行為上一樣,但是犯案時的思維是有先後的,是有差別的。
先姦後殺,先殺後姦則有明顯的不同

2005-02-04 01:15:3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因為都要殺掉
不姦白不姦

反正殺人就是喪失道德天良
多做一件少做一件都一樣

2005-02-03 21:30:2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瑪奇朵 7 · 0 0

給"靓坤"~
"殺人前強暴"~和"強暴後殺人"
是一樣的意思吧!!
都是指...先強暴在殺人....
(沒事~題外話...你們繼續討論...)

2005-02-03 21:05:4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基本上壞人起了色心並不會管那女生漂不漂亮
而且女生越掙扎壞人就有莫名的興奮感
越是尖叫或抵抗他越喜歡
以正常人來說那樣並不好玩
但對壞人來說那樣很好玩
而且壞人一但強暴女生一次過後他會覺得意猶未盡
若有機會他會繼續強暴其他女生
不一定壞人殺人前會喜歡強暴女生
有些壞人喜歡先殺人後強暴女生
一切都是壞人為了解決他自己的性慾
這應該人們所為的稱之為(性變態)

2005-02-03 20:37:5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正所謂”先姦後殺,再姦再殺”。。

就是這種道理。。

壞人嘛歹徒嘛。。

不都一個樣。。

已經看透了啦。。

我覺得強暴女生的壞人。。

是因為內心會有種征服感成就感吧。。

2005-02-03 20:34:42 · answer #7 · answered by 不光滴光頭 5 · 0 0

因為人在暴怒狀態都是處在最原始本能之處
然而暴力與性慾
都是在此非理性滴原始行為之中 = =+

醬子

2005-02-03 20:29:42 · answer #8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因為對方是女的呀~~
如果是男的他就不會這樣做了...
男生都比較喜歡用下半身思考呀~~ (不好意思哦~此句純屬個人想法)
不然就是在打鬥中衣服有被撕破而引起歹徒的邪念吧....

2005-02-03 20:29:34 · answer #9 · answered by ☆ 聿庭 ☆ 6 · 0 0

變態心理ㄚ
就殺人之前看到姿色身材還不錯的就強暴一下~
替自己爽一下~然後再殺掉滅口
必竟女生多半抵不過男人的力量

2005-02-03 20:28:06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SUI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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