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友已滿18歲 住我家 他家人可以告我嗎?
2005-01-29 21:00:17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依刑法來講,你女友滿了18就有自主權,沒有違法的行為。但是你可能觸犯刑法240條和誘罪-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5-02-02 10:14:5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毛毛 1 · 0⤊ 0⤋
鮭魚的飼主Yoh 看法正確,解說也很詳細.
2005-01-30 07:22: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如果對造有證據證明你在他女兒未滿十八歲之前,有做過什麼『不該』做的事情,還是告得成哩!
但如果你跟她進行『不該』做的事情時,都還未滿十八歲,應該可以和解。但是,如果有一方是用強迫或藥物或誘騙等方式,這個官司就有得打囉!
這是對未成年少男少女的保障,不要輕易嘗禁果呀!
2005-01-29 21:13:4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6 · 0⤊ 0⤋
以民法上來看,年滿 18 歲者已可為自己行為負責、即為成人!
法律上是不太可能勝訴的……
Best regards,
SiR HeNRy  ̄▽ ̄|||
2005-01-29 21:02:3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亨董 3 · 0⤊ 0⤋
不可以了吧..
2005-01-29 21:01:0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White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