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跟人家吵架時有哪些話是千萬不能說,說了犯恐嚇罪的呢?
你小心點,不要讓我再遇到你!
有種你走著瞧!
這些算不算?
不用解釋恐嚇罪,
請舉十句話是吵架時最常說的但通常不自覺已犯下恐嚇罪的狠話!Thanks!
2005-01-29 18:22:4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根據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所以
1.你小心點,不要讓我再遇到你:嚴格來講扯到了刑法裡規定的項目-加害身體,所以是有的
2.有種你走著瞧:這個也可能-加害身體,所以也是有的
(為了勸人向善,所以從寬解釋...ccc)
但是下面來講就建議不要脫口而出,以免惹上麻煩..
1.再吵就讓你死得很難看(生命)
2.你今天不要給我出去,不然把你綁起來(自由)
3.再吵就把你錢花光(財產)
4.我要跟別人說你下賤(名譽)
5.我要砍你雙手雙腳(身體)
2005-01-29 19:01: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基本上恐嚇是不用不法所有的意圖的...(指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有不法所有意圖的是指恐嚇取財(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
至於你說"你小心點,不要讓我再遇到你"這種的應該還未到達恐嚇的地步...
所以要成立恐嚇必須要有客觀上恐嚇之事有可能實現再加上使被恐嚇之相對人心生恐懼,才有成立之可能...
另外,如果你不是和特定的人說而是在外散佈或跟別人說的話,也不會構成此罪名...
2005-01-30 13:27:4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恐嚇罪不是只有看對方講什麼話就成立
,還要看對方有無確切的實力,比方說:
我會殺了你!在客觀條件上他非常有實力(比方他空手道三段),那他才有可能構成恐嚇罪,不是講一句話就成恐嚇罪!
(拜託,我們是民主法治國家耶!一切都要按照正當法律程序的)
2005-01-30 07:28:2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這種東西應該就當時情形個案來判斷,有些人吵架時的口頭禪,或許會說出這種恐嚇的話,但他主觀上並無不法意圖,這只是他的口頭禪罷了。
2005-01-29 19:32:5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