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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親生父母的債務,要兒女來還嗎?!
有沒有什麼法令有規定?!

2005-01-29 13:56:12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5 個解答

父債子還這種約定俗成的觀念,以現代的法律來說,不能說這
一句話完全不對,只是要看情況而定.

因為大家經常聽到這一句話,所以小弟我想要在這邊徹底分
析這個民法(繼承篇)的問題.
關於一般的繼承相信大家都有概念了,所以我想從
[拋棄繼承][限定繼承]這兩個問題討論.

[拋棄繼承]
民法第1174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得拋棄繼承權.
子女如認為父母負有債務,可以在父母死亡後2個月內向被繼承人住所
所在地之法院為拋棄繼承之表示.

這裡有兩點要提醒大家注意:
1.如超過2個月不為拋棄繼承表示,則視為繼承喔
2.假如該子女有小孩的話,也要一併幫他為繼承拋棄表示
否則還是繼承到父母的債務,這種情況稱為[代位繼承]

[限定繼承]
民法1154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得限定以因繼承所得之財產,
還被繼承人之債務.

該條文的意思就是說,如果對父母的債務不清楚,而父母又另外有
其他遺產時,為了不讓龐大債務吃掉遺產,可以在繼承人死亡後3個月
內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法院主張限定繼承.

避免父債子還常見的方法就是以上這兩種.

至於如果父親健在,子女是否負責一問,因子女並非債務人,
在父母生前,債權人依法不能要求債務人之子女負清償責任.

因為民法的債,是特定人得請求對特定人為一定給付(包括作為與不作為),
這是債的一個很重要的特徵.

2005-01-29 16:27:3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父債子還天經地義!惡意脫產逃債!ˇ代不得好X !美濃我的光武工專好同學鍾 X榮 !面對吧!

2015-10-16 05:56:4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acky 1 · 0 0

依目前的法律規定,的確是要父債子還的。
民法第五編第二章第一節第1153條
第1款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負連帶責任。
第2款 繼承人相互間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除另有約定外,應以相同比例負擔之

除非自動放棄繼承權,否則是一定要繼承債務的!
順帶一提,「繼承」效力一定要被繼承人死亡才發動效力,因為債權也是遺產的一種。
還有繼承的順序為〈先後〉
1.直系血親卑親屬〈兒女〉
2.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所以也有可能是也有可能是其他人還喔!

2005-01-29 14:22:4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摳哥 2 · 0 0

是的!我爸媽有說

2005-01-29 14:00:3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繼承有分很多種
其有一種是簽署不要繼承
那那個負債就會落在另一個兒子或女兒身上
而那個兒子或女兒也簽署不要繼承那負債就會落在另一個..
兒子或女兒輪完了就換別的親戚
醬你瞭嗎

2005-01-29 14:00:2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琪文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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