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開一家網咖,但是由於離附近學校又很近所以不知道可不可以開呢?
2005-01-24 13:27:03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中華民國90年5月31日 星期四
網咖 北市修法將限距學校300至500公尺
〔記者黃淑鈴╱台北報導〕「台北市電腦網路遊戲業自治條例」草案出爐,網路咖啡業若兼營網路遊戲,必須加裝「全都錄」監視設備,便於主管機關上網監控,且十五歲(國中生)以下不得進入。
至於設置地點,限設於商業區,並至少須距離高中(含)以下學校三百到五百公尺以上。 網咖流行已久,卻無專法可管,經多次民調、公聽會蒐集相關資訊後,台北市政府昨天下午召開跨局處會議,研修完成自治條例草案,預定六月中旬送交市議會審議。行政院研考會並已向市府索取草案內容參考。
市府強調,該草案主要規範「掛羊頭賣狗肉」的網路遊戲業者,而非一般網咖店。 依台北市現行規定,網路遊戲業須距離學校、醫院一千公尺以外,且面臨三十公尺寬以上道路。上述草案擬訂時予以適度放寬,初步建議應至少距離高中、高職、國中、國小三百到五百公尺以上,近日將交由市長馬英九裁定,至於區位限制,仍將限定在商業區。
為避免青少年在網咖流連忘返,該草案除規定上課時間(週一到週五上午八時到下午六時)及夜間十時到翌日八時,禁止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進入外,也限定未滿十五歲者,除非父母或監護人陪同,否則不能進入。換句話說,未來國中以下學生將不准單獨進網咖。
為了防堵色情與賭博侵入網咖,該草案也禁止業者設置具計分功能的控制器,且須儲存歷史紀錄檔。另外,還破天荒地規定業者加裝錄影監視設備,讓網咖店裡的一舉一動「全都錄」,主管機關透過網站,不到現場即可監控所有狀況。 此外,該草案的重點還包括網咖遊戲必須分為普遍級及限制級,營業場所也應區隔為兩個區域,限制級遊戲區禁止十八歲以下青少年使用,場所內不得吸菸、喝酒、嚼檳榔,並有二氧化碳濃度及音量限制。
違反以上規定者,可處一萬元到十萬元不等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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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網咖管理及青少年問題引發行政院高度關切,行政院長張俊雄昨日在行政院院會中指示交通部電信總局、新聞局等相關部會,研究規劃推動網路與網站內容分級制度,他並要求研考會在兩週內與相關機關會商,就網咖業是否比照南韓訂定專法予以管理問題,研提意見呈報行政院。
張俊雄也指示教育部督促高中以下學校加強教育宣導,並請學校訓導單位結合校外生活指導委員會,以學區範圍建立責任區,在上課時間加強訪查學區內的網路咖啡店,糾正逗留學生。
張俊雄昨日在院會中聽取教育部報告有關青少年滯留網路咖啡店的因應之道,教育部認為,青少年流連網咖店的主因,除此一新興科技滿足個人好奇心外,網咖店提供的暴力、色情、賭博等複雜多樣、虛擬的線上遊戲,常使部分青少年將虛擬世界的色情、暴力、血腥衝動情緒延伸至真實世界,以致釀成許多衝突與悲劇。
教育部在報告中表示將推動延長學校電腦教室開放時間,並要求各級學校加強宣導,並勸阻未滿十八歲的學生不得在上課時間內及夜間十二時以後在網咖店消費或逗留;未滿十六歲的學生,不得於夜間十時以後在店內消費或滯留。
有關制定專法管理問題,經濟部有不同意見,但張俊雄表示,對於網咖業者如違法經營,現行商業登記法及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各有不同規範,管理上恐仍有問題,因此指示研考會研商是否比照南韓模式訂定專法管理,並指示經濟部邀集教育部、交通部等相關部會赴南韓考察。
張俊雄指出,時下所稱的網路咖啡店,是電腦時代新興的產業,其存在具有鼓勵使用電子資訊的功能,也有啟發青少年開發電腦軟體興趣的正面價值,但是,青少年仍應以課業為重,不能沈迷其間,甚或涉及賭博、色情。
張俊雄表示,行政院已核定「資訊休閒服務業輔導管理措施」,經濟部應協調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落實各項輔導管理措施,對於違規經營者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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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莊舒仲╱台北報導〕為改善形象尋求認同,由高雄當地網咖自律協會改組而成的「中華民國電腦網際網路資訊發展協會」,昨日發起「認證起跑、網咖更好」自律與輔導認證活動,藉此區隔網咖市場的混亂局面。
在自律規範中,包括安裝攝影機和保留電腦使用的歷史資料檔等安全管理措施,防杜不肖人士利用網咖進行網路犯罪,並提供警政單位追蹤線索。
協會同時公布自行設計的「自律輔導認證」標誌,協會理事長林正義表示,加入的網咖業者,必須符合業者制定的規範,包括青少年來店時間限制、營業場所煙酒販售與管理、避免危害風俗和賭博等遊戲內容和金錢等交易、完備消防措施與合法營業證照、安裝攝錄影機和保留電腦使用的歷史資料檔,以及加強會員身分確認等十項自律規定。
該協會強調,這項認證措施來自經濟部的行文指定,有意和其它同類性質網咖協會做區隔。
不過,該認證不代表擁有政府合法授權,其合格會員名單僅提供主管單位參考。
以上新聞給你參考
2005-01-24 13:48:5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bear 4 ·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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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3 21:12:1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可是我家旁邊ㄉ國小 什ㄇ300~500公尺不能有網咖!!網咖就在學校的正對面 這樣就算ㄌ 距離學校100公尺還有3家 總共四家~有時候絕ㄉ 那些店長到底是怎ㄇ開ㄉ
2006-01-12 16:32:3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許 1 · 0⤊ 0⤋
前陣子政府有在宣導~學區不可以開網咖~有些網咖還被迫遷移~
可是我覺得學區附近..應該要有網咖
因為現代的教材大部分都需要網路
可是一些家裡沒網際網路的都很麻煩
必須向同學或找親戚朋友借電腦.印刷機等
去網咖沒A.D.E磁碟機
連列印都不可以
真的很麻煩~"~
2005-01-24 13:43:3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台北市政府草擬網咖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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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網咖業者和電玩業者在法令上曖昧不明的關係,且保護青少年不受限制級電玩遊戲之不良影響,台北市政府於6月12日通過台灣第一份網咖管理辦法---「電腦網路遊戲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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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6/14)
為了解決網咖業者和電玩業者在法令上曖昧不明的關係,且保護青少年不受限制級電玩遊戲之不良影響,台北市政府於6月12日通過台灣第一份網咖管理辦法---「電腦網路遊戲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根據所提案的自治條例草案,電腦網路遊戲將實施分級制度,分為限制與普遍兩級之遊戲區,凡是可能涉及自殺、吸毒、暴行、血腥、變態或其他不良行為的電腦遊戲,列為限制級,若無法分辨是否列為限制級可自行送請經主管機關認可的專業民間團體認定。
在保護青少年方面,除明文規定禁止18歲以下之青少年進入限制級遊戲區外,平常週一至週五僅准許下午6時-10時進入網咖,其他時間禁止進入;週六、日則從上午8時至晚上10時開放,等於未滿18歲以下青少年每週僅有48小時可在網咖消費,而15歲以下之青少年則需有父母或監護人的陪同才可進入網咖。
在設立地點方面,明文規定合法的網咖應符合台北市都市計畫、建築管理、消防及衛生的相關規定後,才始准設立營業場所,其中在都市計畫方面,建設局商業管理處以網咖設置地點為商業區為主要考核標準,此外更必須距離學校和醫院200公尺以外,住宅區則一律不會准許設置。
由於網咖的主要消費者是學生族群,所以許多業者對於網咖必須距離學校或醫院超過200公尺以上、15歲青少年不得單獨進入網咖、以及10點之後禁止18歲青少年進入等條例,認為過於嚴苛,並非是在協助網咖業者正面發展反而是阻礙其生存,故引起許多的爭議。
2005-01-24 13:42:4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你要看看你住的地方有沒有法規規定,目前網咖管的比較嚴的法規
就屬台北市了(台北市資訊休閒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
如果你不知道,請你到你住的直轄縣(市)或縣(市)政府
洽建設局>使用管理課之公務員.
2005-01-24 13:39:51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