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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簽約前有常會先簽一份備忘錄,那是做什麼用的?不是沒有法律約束力嗎?英文怎麼拼?請問網路上有範本能參考嗎?(中英文都可以)

2005-01-10 04:38:0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6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一、您所說一般契約前會簽訂一份文件,稱做「備忘錄」或「協議書」,多用於商業合作案之中,目的在於迅速掌握彼此意向,拘束雙方對之後彼此合作的方向,並且取代口頭承諾,然後在一定期間內再合意簽訂正式完整契約內容,以避免因為正式合約簽訂的繁瑣程序,延誤合作推展業務之契機;二、而不論是備忘錄或協議書的名稱為何,只要經雙方合意,就已經發生我國民法上契約的效力,即拘束雙方當事人,只是通常MOU條款內容多屬抽象&概括,所以拘束效果不大,但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常有人誤認只要名稱不是契約就沒有法律效力實屬誤解,重點是得看MOU的內容是否夠具體而發生真正拘束的效力~三、備忘錄英文簡稱為MOU,(MOU=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四、MOU與契約類似,通常會有下列條款:1.「雙方同意於本備忘錄所載之條件下,各自開發相關業務(或軟體或...),並於本協議書訂約之日起X個月內簽訂正式合約。」2.「雙方同意於本協議書有效期內以他方為唯一合作伙伴,資源共享,並互負保密義務。」3.「本備忘錄效力至雙方正式合約簽訂後失其效力。」至於其他條款請依實際需求自行增刪、調整,以上請卓參~

2005-01-10 09:52:5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是用來雙方簽約前所談的會議工作記錄,為了保障雙方權益,再你們談妥條件及協議後,所載明的條款‧還是有約束力‧英文是 memorandum. 範本就得自己找囉!

2005-01-10 05:38: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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