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遇人不淑, 到事情也過了三年........
他一直說很有誠意要還錢,
但現在居然要我提出證據說來證明他有跟我借過那些錢.......
但我只能說, 當初是因為信任他, 所以沒有寫任何借據.......
更扯的事, 用我的名字申請電話, 現在居然說他忘了這回事,
而且問我怎麼證明這個電話是他用的,
我跟他說, 我可以請中華電信列出明細,
重點是如果他沒有誠意還也就算了,
但別浪費我的時間.........
我應不應該在網路上供佈他的照片, 免得有別的女生受害......
因為至目前為止, 受害的不止是我而已......
2004-12-28 18:46:42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dulaitBRANDS 2 in 社會與文化 ➔ 其他:社會與文化
哪有專門的網站? 如果我這麼做了犯法嗎?
2004-12-28 18:51:31 · update #1
以後別再犯了
小心以點
但支持你把那種人讓天下人知道
加油
2004-12-28 18:55: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真的要有證據再去作下一步的動作,這樣是保護自己的方法。
2004-12-29 20:44: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新 3 · 0⤊ 0⤋
你要把證據拿出來, 沒有借據, 那有匯款證明嗎?? 或是由你的帳戶轉$$到他戶頭的證明.
不然, 你這樣沒憑據,就要公布他的罪行
小心, 你還被他反咬, 你毀謗~~
有憑有據, 說話才能大聲~~
快去找證據, 再告他也不遲~~~
2004-12-29 20:42:1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沒有白紙黑字你敢借出?告上法庭是沒證據的.難怪他不怕你.po照片po死他,何必手軟?
2004-12-28 18:53:2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Kitten 7 · 0⤊ 0⤋
應該公佈,既然他對你不仁,你就不用保留義氣,為了有其他人受害,公佈他的照片也算是給他的懲罰
2004-12-28 18:49:2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