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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舊公寓(屋齡超過25年,4層樓)的頂樓是歸最頂樓的住戶使用,還是2~3樓住戶共同可用呢?
因為聽說這種老舊公寓當初建商在預售時頂樓是比2~3樓貴的,就是因為有頂樓可使用.
所以很多頂樓住戶買來都加蓋,多了一層的空間 .
那如果頂樓住戶未加蓋全部面積,部份面積做堆存物品用,
那後來才新搬至2~3樓的住戶可要求頂樓空間為公共空間共同使用嗎?

2004-12-24 05:28:2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遊戲與休閒活動 其他:遊戲與休閒活動

我不是在追究是不是違建 , 而是未加蓋部份的使用權!!

2004-12-24 10:55:39 · update #1

2 個解答

一. 有關住屋狀況是否屬於違違,這有待政府機關或專業機構判斷,因為這不是我們的專業所長。

二. 嚴格來說建築物只要和原建築使用執照及竣工圖不符,即屬於違建;只不過各地方政府對違建的認定標準不同,而有取不取締之差異。

三. 一般而言頂樓只要有固定性之建築即屬違建,但各縣市政府大多會放寬標準,如果如你所說只留一條通道其餘為封閉之房間,那應該是違建。

四、 其實判斷是不是違建,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向當地縣市政府工務局查詢(檢舉)就可以了,而這也是處理違建的唯一方法了。

2004-12-24 05:30: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最近與想買個房子是在頂樓..也是比較貴..有問過懂的朋友
會比較貴的原因是樓上沒住人..所以會比較安靜[不會聽到天花板傳來樓上聲音]
另頂樓使用權...就要看權狀了..我有一個朋友她雖住大樓社區一層也有好幾戶..但當初買時是含有頂樓的使用權[明定是她的.但蓋了一樣是違建喔]
如果你買了原先已經蓋好加蓋的部分..似乎不用太擔心..除非有人想找碴
因為除了住頂樓的人...一般住戶也不會想去頂樓或使用
你也可以問問有沒與其他住戶監協定或同意使用權[白紙黑字最好..因為默許最後有些住戶還是會買賣搬遷..
沒有你自己可以去問其他住戶.願不願意簽
如果沒有..以後你家天花板漏水..是大家要一起岀錢維修
如果大家可以同意給你用..就是自己出錢負責的
但如果你的加蓋蓋滿頂樓.沒有留下一些空間.日後出現火災或無法逃生之類的問題..可能會很麻煩或觸法...[因為法律就是明定公共空間.不岀事都沒事..若出事你一定於法理虧的]

2004-12-28 14:31:5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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