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學者梁啟超說:「青苗法之創設,有類於官辦之勸業銀行。」
但有人說青苗法不過是在「擾民」罷了,請問青苗法到底算不算是德政呢?
2004-12-13 08:27:5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不要再盜用我帳號了 5 in 藝術與人文 ➔ 歷史
「青苗法者,以常平糴本作青苗錢,散與人戶,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斂。」見《宋史‧王安石傳》,卷三二七,頁10544;也可參考《拾補》,卷五,熙寧二年九月丁卯條,頁234~237;《類編皇朝大事記講義》,卷十六,頁610。
也就是說,政府在春天的時候,發放低利的青苗錢,讓農人有錢買苗種,等秋收苗青時候,再收取利息。本意是很好的。
但是執行的官員偷工減料,發放和收息時苛徵酷歛,或農人收錢後並不下種,而行酒作樂,以至時間到了,付不出利錢。是以司馬光、范鎮常以此詬病,認為王安石新法與民爭利,使得民間不能安泰。
但我想,我是制度面和施行面的二種問題,制度面的好壞,無法完全由施行面看出,是常有的事。
2004-12-13 09:51:1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無何有 6 · 0⤊ 0⤋
沒錯!王安石用人太急,沒有做好澄清吏治的工作,本意很好,可惜.....
2007-03-03 14:03: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富元 2 · 0⤊ 0⤋